【活動訊息】
消息標題:
105年春節活動手創藝術市集參展開始報名
發布時間:
2016/1/27 上午 09:48:09
消息來源: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聯絡電話:
一、目的:
為推展在地文化創意產業,本局105年春節活動集結藝術市集手工創意好手設置攤位,除了可吸引民眾讓文化中心成為春節期間適合闔家出遊的好去處,更期望將在地文化創意產業形塑為本市觀光特色並帶動高雄市觀光人潮。
二、時間:
105年2月8日至2月10日(大年初一至初三)計3日,
每日14:30-21:00。
三、地點:高雄市文化中心藝術大道(廣州一街及五福一路)
四、參展資格與人數:
具備有效期限內之合格高雄市街頭藝人標章手工類。
五、活動報名期間與方式:
(一)一律以郵寄(以郵戳為憑,掛號方式郵寄,逾期恕不受理報名)或現場報名(請於上班時間辦理),報名人數額滿即以抽籤方式決定參加與否。傳真號碼:07-2288924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5年1月21日(每日上班時間 09:00-12:00,14:00-17:00)
報名地點:高雄市文化中心活動課辦公室。
(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六、抽籤方式:
(一)攤位數共200攤。如報名人數超過名額將公開抽籤。本中心會以手機簡訊另行通知抽籤日期決定攤位位置。
(二)抽籤當日請攜帶街頭藝人證及身份證件,如不克參與抽籤者,可委託親友或他人代為抽籤,並須檢附委託書(如附件二)。
(三)抽籤當日如攜帶證件未齊全或未委託親友代抽者,逾時視為自動放棄。
(四)公開抽籤之正取名額因故取消者,由後補參展者遞補。(每攤位請派代表抽籤)
七、參展說明:
(一)參展者不得有私自轉讓、出租、委託寄售及冒名頂替等行為,如違反活動之規定,已繳納之各項費用(含保證金)概不退還,悉數沒入高雄市市有公庫,立即取消此次活動設攤資格並不得參與本局日後主辦之活動。本人因故無法參與,應於事前告知由本局安排遞補作業。
(二)市集規格整體佈置及參展者之位置及內容等相關事宜,依本局規劃辦理。
八、保證金:
(一)繳交保證金:
參展之街頭藝人應於105年1月22日(五)前繳交參展同意書(如附件一)
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10,000元,統一以匯款方式辦理,請以申請攤位者為匯款人。
匯款人:申請攤位者
匯款戶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保管金專戶
帳號:102 103 063 440 高雄銀行公庫部
匯款完成後請將匯款單傳真至07-2288924並來電07-2225136
轉8909劉先生確認繳款資料。
未依限繳交者視同放棄,本局將依序遞補。
(二)返還保證金:
參展者必須全程參與並展示本人作品,參展期間如無違反約定行為(不得有私自轉讓、出租、委託寄售及冒名頂替等行為),保證金於活動結束後五週內無息歸還。
九、權利與義務:
除不可抗力原因或天候因素外(須舉證),參展者如違反本局管理規定,已繳納之保證金概不退還,悉數沒入高雄市市有公庫。
十、活動注意須知:
請您務必於每日12:30-14:00期間佈置,每日21:00必須將個人的攤位及私人物品淨空(為了園區民眾安全及保持人行道暢通,務必請大家配合)。不得架設帳棚及傘架,如活動期間遇下雨則取消。裝卸貨物之後,請迅速將車輛駛離現場。
十一、每日依報名資料點名。無故不到者,將沒收保證金。
活動中聯絡電話:0983477190(春節期間每日14:30-21:00開機)
為推展在地文化創意產業,本局105年春節活動集結藝術市集手工創意好手設置攤位,除了可吸引民眾讓文化中心成為春節期間適合闔家出遊的好去處,更期望將在地文化創意產業形塑為本市觀光特色並帶動高雄市觀光人潮。
二、時間:
105年2月8日至2月10日(大年初一至初三)計3日,
每日14:30-21:00。
三、地點:高雄市文化中心藝術大道(廣州一街及五福一路)
四、參展資格與人數:
具備有效期限內之合格高雄市街頭藝人標章手工類。
五、活動報名期間與方式:
(一)一律以郵寄(以郵戳為憑,掛號方式郵寄,逾期恕不受理報名)或現場報名(請於上班時間辦理),報名人數額滿即以抽籤方式決定參加與否。傳真號碼:07-2288924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5年1月21日(每日上班時間 09:00-12:00,14:00-17:00)
報名地點:高雄市文化中心活動課辦公室。
(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一路67號)
六、抽籤方式:
(一)攤位數共200攤。如報名人數超過名額將公開抽籤。本中心會以手機簡訊另行通知抽籤日期決定攤位位置。
(二)抽籤當日請攜帶街頭藝人證及身份證件,如不克參與抽籤者,可委託親友或他人代為抽籤,並須檢附委託書(如附件二)。
(三)抽籤當日如攜帶證件未齊全或未委託親友代抽者,逾時視為自動放棄。
(四)公開抽籤之正取名額因故取消者,由後補參展者遞補。(每攤位請派代表抽籤)
七、參展說明:
(一)參展者不得有私自轉讓、出租、委託寄售及冒名頂替等行為,如違反活動之規定,已繳納之各項費用(含保證金)概不退還,悉數沒入高雄市市有公庫,立即取消此次活動設攤資格並不得參與本局日後主辦之活動。本人因故無法參與,應於事前告知由本局安排遞補作業。
(二)市集規格整體佈置及參展者之位置及內容等相關事宜,依本局規劃辦理。
八、保證金:
(一)繳交保證金:
參展之街頭藝人應於105年1月22日(五)前繳交參展同意書(如附件一)
並繳交保證金新台幣10,000元,統一以匯款方式辦理,請以申請攤位者為匯款人。
匯款人:申請攤位者
匯款戶名:高雄市政府文化局保管金專戶
帳號:102 103 063 440 高雄銀行公庫部
匯款完成後請將匯款單傳真至07-2288924並來電07-2225136
轉8909劉先生確認繳款資料。
未依限繳交者視同放棄,本局將依序遞補。
(二)返還保證金:
參展者必須全程參與並展示本人作品,參展期間如無違反約定行為(不得有私自轉讓、出租、委託寄售及冒名頂替等行為),保證金於活動結束後五週內無息歸還。
九、權利與義務:
除不可抗力原因或天候因素外(須舉證),參展者如違反本局管理規定,已繳納之保證金概不退還,悉數沒入高雄市市有公庫。
十、活動注意須知:
請您務必於每日12:30-14:00期間佈置,每日21:00必須將個人的攤位及私人物品淨空(為了園區民眾安全及保持人行道暢通,務必請大家配合)。不得架設帳棚及傘架,如活動期間遇下雨則取消。裝卸貨物之後,請迅速將車輛駛離現場。
十一、每日依報名資料點名。無故不到者,將沒收保證金。
活動中聯絡電話:0983477190(春節期間每日14:30-21:00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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