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並不影響您使用本網站功能。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藝拍即合找補助
  藝教活動補助
:::  找補助常見問題
首頁 > 找補助 > 常見問題


【好優Show】Q1:活動內容的規劃型式可以有哪些?
 演出活動可由不同團隊或社團擔任演出:
1.同性質活動。
2.由學校不同社團組成不同性質活動。
3.以上經費編列可合併填寫。
例如:由音樂班申請補助,一場規劃為音樂班活動,另一場為學校舞蹈團的活動,讓活動的演出更加多元化。
【好優Show】Q2:補助經費是否可以流用?
 1.活動補助經費除了鐘點費(依編列標準計)外,每案以不超過12,000元為限,其餘皆可彈性流用。
2.膳費以一天240元為限,只要遵守1100元,茶飲40元,核實編列即可。
3.二代健保補充保費請歸納在「保險費」項下支用。
【好優Show】Q3:核結該檢附哪些資料?
 1.核結來館公文
2.收支結算表2份(核章)
3.成果報告書1份,含光碟1份(首頁學校需用印)
4.如有結餘款繳回,需附匯款證明並於核結來文上提及
【好優Show】Q4:活動內容是否可以變更?需公文?
 補助案變更時間、地點經費等,應俟本館同意後始得辦理,最遲原訂時間前一個月內來函作計畫變更,但如遇突發、天災或不可抗力之因素,例如颱風、地震或雨天備案等,可在結報時於公文上敘明。
【好優Show】Q5:一案是否一定要辦理2場?
 視每年度公告的實施計畫而定,大致上都是每案至少規劃2場次,赴國外展演除外。
【好優Show】Q6:活動的廣告文宣有沒有範例格式?
 相關補助經費如涉及政策宣導(活動演出時的文宣、背板或布條等),請依「政府機關政策文宣規劃執行注意事項」及「預算法」第62條之1及其執行原則等相關規定辦理,另請務必加註:
(1)指導單位 --→ 教育部
(2)主辦單位 --→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3)活動名稱及入場方式 --→ 113年「好優Show學生藝團活動」+活動名稱及入場方式
(4)如需本館宣傳活動可上傳到 臺灣藝術教育網 https://ed.arte.gov.tw/ch/content/m_news_add5.aspx 
【好優Show】Q7:規劃演出2場可否在同一天?
 可以,時間不能連續,可分上、下午晚上時段,含演後示範教學或導聆或解說等與觀眾互動之活動規劃。同一天的演出,建議演出內容要不同且多元化,方能吸引不同人或同一批觀眾的駐足觀賞。
<上10頁 1 下1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