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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宣告

藝拍即合網著作權聲明

一、授權方式及範圍

為利各界廣為利用網站資料,藝拍即合網站(網址:https://1872.arte.gov.tw/) 上刊載之所有資料與素材,其得受著作權保護之範圍,以無償、非專屬,得再授權之方式提供公眾使用,使用者得不限時間及地域,重製、改作、編輯、公開傳輸或為其他方式之利用,開發各種產品或服務(簡稱加值衍生物),此一授權行為不會嗣後撤回,使用者亦無須取得本機關之書面或其他方式授權;然使用時,應註明出處。

二、相關事項說明

(一)本授權範圍僅及於著作權保護之範圍,不及於其他智慧財產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專利、商標、及機關標誌之提供。

(二)當事人自行公開或依法令公開之個人資料是否得被蒐集、處理及利用,使用者須自行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規劃並執行法律要求之相應措施。

(三)部分的影音、圖像、樂譜、專人專案撰文或其他著作,經機關特別聲明須經同意方可使用者,範圍包括

  • 「教材與出版─終身學習網路教材」單元。
  • 「表演與展覽─音像活動」單元。
  • 「表演與展覽─表演活動」、「表演與展覽─展覽活動」內之各式照片。
  • 本網站內以超連結(hyperlink)方式連結之各專屬網站,如藝術教育貢獻獎、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等網頁內容資料。
  • 本網站上方橫幅主圖引用之「捕風捉影-再現」舞蹈劇照,為肢體音符舞團授 權本館使用。
  • 本網站內以超連結(hyperlink)方式向外連結之網站著作權,屬原該網站建構或維護單位所有。
  • 上述資料,本館不能代為授權其他利用行為。

三、應注意不得侵害第三人之著作人格權(包括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不當變更權)。

四、使用本授權提供之資料與素材,不得惡意變更其相關資訊,若利用後所展示之資訊與原資料與素材不符,使用者須自負民事、刑事上之法律責任。

五、本網站之授權,並不授予使用者代表本機關建議、認可或贊同其加值衍生物之地位。

六、任何個人或非商業機構網站可自由以超連結(hyperlink)方式連結本網站,連結時請選用本網站之標示(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