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說明
緣本校國樂社獲109年全國學生音樂暨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國樂合奏高中職B組雲林縣參賽代表權,惟藝教館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取消比賽。國樂社自創立以來,即秉持推廣傳統文化、發揚國樂精神之宗旨,帶動本校校內及鄰近社區學習國樂風氣。本社於全國及縣級音樂比賽屢獲佳績,亦經常配合校方及雲林縣政府進行公益演出,留有感謝狀數幀以證。後本校知有旨揭計畫可供申請,即擬定辦理《虎校笙歌-台澎跨海音樂交流會》活動(下稱本活動)。自109年3月30日國樂社第27屆社長李英旗通知有此活動,第28屆(109學年度高二)即開始籌劃事宜。演出人員此時規劃以在校生,高一升高二者為主。活動係依據臺教師(一)字第1090023305號函辦理。
責任分工方面,本活動置總召一人(第27屆社長李英旗兼任)、副召一人柯暐苓、器材兩人林郁翔、吳孟錩(第28屆社長)、公關二人楊乙鵬、廖芷妘、總務一人黃俶靖、網宣三人黃芝怡、林紫縈、莊杰蓁、攝影二人詹淓淳、曾薏如、文字紀錄一人黃振。5月末即規劃假日時間到校團練事宜,以做準備。6月9號學生事務處社團活動組召開籌備會議,並再申不拘在校生,畢業生、校友或是未來新生均可參加是次交流活動,爰再納入畢業之國樂社成員。7月14日學期結束後,本社於7月15日至8月1日期間,多次自主到校練習,力求呈現精緻之音樂。7月31日亦召開行前說明會。
活動由國立虎尾高級中學(下稱本校)學生事務處邱慶華主任、教務處黃炯賢主任、學務處訓育組吳俊穎組長、社團活動組周昇鋒組長,率國樂社(下稱本社)、管樂社至澎湖縣展演,並與當地高級中等學校同屬性社團交流。本社於109年8月1日抵澎後,先至馬公高中與該校國樂社交流,互相分享演奏經驗,拓展視野,嗣與該校國樂社成員共同演奏《東北風》等民族管絃樂曲,由兩校客席指揮輪流指揮,領略不同藝術風格的音樂性處理,亦更加充實了音樂內涵。
晚間8時許於澎湖青年活動中心一樓演出,現場約有卅餘位觀眾。本社先後演出《送我一枝玫瑰花》、《十面埋伏》、《酒後的心聲》、《流浪到淡水》、《天天年輕》、《跑旱船》、《外婆的澎湖灣》、《青花瓷》、《太鼓達人》、《鬧新春》等曲。並安排導聆、國樂知識講解、樂器介紹等環節,與民眾互動,頗受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