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說明
1. 準備期:
辦理二次籌備會議,多次討論及決策,各團列出時間、預算、演出曲目及其他需求等,並且依據籌備會訂定之日程表進行準備。其中包含開案、美術設計、節目單、海報、廠商報價聯繫、場地勘查等。
2. 演出期:
演出當日從13:00進場館,各團對開始各司其職,包含學務處團隊、音響錄影團隊、弦樂團、國樂團、木笛團等。14:00起各團隊開始彩排至下午17:00,接續在19:00音樂會正式開始,首先上半場由台北木笛合奏團登場,緊接著是弦樂團及校友團接力合演;下半場則由本校國樂團擔綱演出,包含個人獨奏、絲竹合奏、樂團合奏、校友團合演,節目精彩可期。最後於21:15左右結束演出,約在22:15結束本場音樂會演出。
3. 成果歸案期:
於本次演出活動舉辦檢討會,討論本次演出的所有細節及可以改進的地方,首先要感謝學務處主任及組長用心地辦理,讓本次演出可以順利遠滿,其次也感謝各團老師、家長細心的照料,讓學生可以專心演出,成就這場演出。最後將演出成果結案,進行經費核銷、檔案製作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