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計畫源起
為充實藝術教育資源,鼓勵現正從事藝術教學之教師、藝術領域輔導團成員及學生藝術類比賽(音樂、視覺、舞蹈、戲劇)之指導老師等,參與藝術教學之研發,促進教學經驗之交流及觀摩,提升藝術教育品質及落實美感教育的紮根。
貳、依據
教育部「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第一期五年計畫(103年至107年)之行動方案2-3-1:「推動各級學校運用美感教育相關資源」子計畫。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三、協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家教育研究院、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肆、被推薦對象
一、現正從事藝術教學之教師。
二、藝術領域輔導團成員。
三、學生藝術類比賽指導老師。
四、每件作品可為個人創作或集體創作,集體創作參與人數以3人為上限。
伍、作品繳交
一、作品徵選推薦上傳(網址:http://1872.arte.gov.tw/ArtData/teaching_list.aspx)。
二、上傳期間:105年5月1日至105年9月30日止。
三、上傳人員請使用藝拍即合會員帳密登入,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請以平臺已提供之帳密登入,未加入會員之教師,需先加入會員方可上傳。
四、上傳資料:
(1)教材教案徵選推薦表件填列。
(2)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一份(請掃瞄成電子檔)。
(3)作品電子檔1份(檔案格式以jpg、bmp、pdf、tif、txt、doc、docx、xlsx等常用格式為主),其中教案需上傳word檔格式以利統計稿酬字數。
(4)如為線上課程、TED形式之演說影片或教學影片,檔案限為mp4格式(檔案大小以20MB為限)。
五、上述資料缺一不可,如有任何疑義,請電洽表演藝術教育組蔡小姐:02-23110574轉分機111或E-mail到:yuchiaot@gmail.com.tw信箱。
陸、作品內容
一、作品須為國小、國中及高中(職)等各學習階段之美感教育或藝術領域教材教案、線上課程或TED形式之演說影片均可。
二、所推薦之作品需有具體之作者,以利核發稿酬,但已刊登在臺灣藝術教育網教材教案子網中之作品,不得再被推薦。
三、作品之來源包括已參賽獲獎之作品(限三年以內)及自行開發與編製為主,不宜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影音內容等,鼓勵多加利用臺灣藝術教育網之素材,編製為教材教案使用。
柒、評審
一、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學者專家擔任。
二、評審方式:由本館聘請學者專家進行審查,審查結果將公告於臺灣藝術教育網(http://ed.arte.gov.tw/ch/index/index.aspx)及藝拍即合網(http://1872.arte.gov.tw/index.aspx)。
捌、獎勵措施
一、獎勵名額:66件(含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各學習階段錄取件數將視投稿件數及水準酌予增加或減少。
二、獎勵內容
稿酬:依當年度中央政府有關稿酬計費標準(按字及按圖片)核發稿酬,稿酬以6千元為上限。
玖、附則
一、注意事項:
(1)推薦作品引用教材應注意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如有違反,一切法律責任由作者自行負責。
(2)歡迎推薦已在國內外參加競賽或徵選且獲得入選之作品,但不得推薦本館臺灣藝術教育網已刊登之作品。
(3)如經發現有違反智慧財產相關規定,經主辦單位查核屬實者,即撤銷其資格並追回已付稿酬。
(4)上述如有任何爭議,由評審委員會認定之。
二、被推薦者需同意將其作品提供本館做為各級學校實際教學之參考運用,以符合本活動宗旨,惟不得做為商業活動之教材。
三、凡經核發稿酬後,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有共同使用權;得運用至公開展示、推廣、公佈和以其他合作方式利用本作品內容,不另支付酬勞或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