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目標
(一)在音樂藝術上,自104年起申請藝術深耕計畫規劃音樂課程,在音樂專長教師與協同教師的合作之下,全校學生慢慢累積音樂樂理知識,對於學習合唱、學習樂器上也更加有幫助。本學年欲延續低年級音樂及合唱教學、中年級直笛與合唱教學,高年級樂理、合唱與烏克麗麗教學,讓學校每位學生從低年級開始即奠定樂理基礎及合唱基礎,一人學一樂器,使校園充滿樂聲。
(二)在視覺藝術上,因編制教師中並無藝術科系背景之相關師資,自105年度起開始加入視覺藝術課程讓全校學生能受惠,學生透過這幾年來的課程,接觸到更多不同的藝術創作形式,如:平面攝影、陶土雕塑、粉彩繪畫、陶土捏塑等。
(三)在教師方面,為增進本校藝術與人文教師對樂理、直笛、烏克麗麗等之瞭解,學習樂器理論與演奏、彈唱技巧外,結合排灣族在地課程及深耕藝術與人文核心素養,盼透過與音樂專長老師及藝術專長教師協同教學,讓教師實作瞭解並增進藝術與人文教師之教學能力。
(四)在學生方面,本校學生對於藝術與音樂皆有高度學習興趣,透過104~110年度這些年的藝術深耕計畫課程,學生在音樂與藝術學習上,都受到更專業的指導和系統性的學習。
(五)於每學期末辦理學習成果發表會,並結合節期活動(母親節及聖誕節),邀請家長來校欣賞學生樂器展演成果、靜態作品展,促進藝術潛能開發與情感的傳達。
活動內容簡介
(一)聘請藝術家師資方式:音樂教學上,聘請音樂專長師資蔡馨子老師來校指導低年級合班基礎樂理、中年級合班樂理及直笛、高年級樂理及烏克麗麗,利用每週一節的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音樂課)進行教學,111學年度預計安排18週課程,共計54節課;視覺藝術教上,聘請藝術專長師資張世蓉老師來校指導陶土課程,111學年度預計安排9週課程,共計54節課。
(二)協同教學方式:每週三上午實施音樂教學,低、中、高年級各一節,一週共3節課;每週二上午實施視覺藝術教學,低、中、高年級各兩節,一週共六節課,並由原藝術與人文領域任課老師協同教學。
(三)參訪及展演分享:
1.結合戶外教育計畫、美感教育計畫辦理藝文場館參訪活動。
2.透過每學年的親職節慶活動(祖父母節、母親節、聖誕節等)辦理動態與靜態的學習成果發表,邀請家長來校共享音樂與藝術之美。